案件终本如何恢复执行?多久可以恢复执行?发表时间:2023-06-12 16:32 案件终本后,申请执行人或者执行法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或依职权恢复执行。需要特别提示的是,终本后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。 一般而言,终本后的恢复执行有以下两种情形: 一、被执行人有可供处置的财产 一方面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供新发现的财产线索,若法院核实后发现可以执行该财产,应当恢复执行;另一方面,当首执期间不符合处置条件的财物符合处置条件时,如原轮候查封的房产变为首封,申请人也可申请恢复执行。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需携带材料为:身份证明材料、原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、恢复执行申请书、财产线索举证材料。 二、已变更、追加被执行人 执行案件终本后,当事人有权向立案庭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,申请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。若经过法官裁判成功变更、追加被执行人,可以此为由申请恢复执行。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需携带材料为:身份证明材料、原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、恢复执行申请书、成功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。 如果您需要寻找律师代理执行案件,搜集财产线索、提出财产保全、调查财产转移等事项,可以在下方链接留电,我们是一家专业处理执行案件的法务机构。 相关服务:执行案件代理 |